保山社区(保山社区生活垃圾桶哪家好)

2023-03-24 23:07:00 首页 > 旅游景点

热烈欢迎,请到云南保山市龙陵县龙山社区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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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组要到农村干嘛?#农村# #三农小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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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开发区~四保山某社区,那个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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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之火火,可以燎原!: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大堡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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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头条#汉营,民间称为“诸葛营”,古称凤凰村。位于保山隆阳兰城办事处汉营社区,这里的居民多姓杂居,有杨、李、王、朱、赵、苏、闵、郭、牛、张、杜等30多个姓,这里都传说着他们自己遥远的历史,都被村周围的遗址所证明。村中的古建筑、古迹址众多,共有100多处。

汉营,传承下来的汉文化深厚。这里的居民在诸葛亮时代就来了,他们的世世代代传说着这里既是诸葛亮军队南征平定永昌郡后的遣民,所以这个村子叫“诸葛营”。这个村子在诸葛亮军队来到前叫凤凰村,因为当时是蜀汉军队安营屯兵,故称“汉营”,因而,就把原来的凤凰村叫成汉营村,又叫“诸葛营”。

汉营村的西北边叫诸葛堰,当年蜀汉诸葛亮军队南征永昌时驻扎在凤凰树,这个诸葛堰就是饮马水的蓄水池。

汉营村南侧的沙河旁有汉营走马场,是当时蜀汉军队开到凤凰村驻扎后,在村南开辟了骑射练习场,并在这里建了“观骑楼”,每年农历3月27日定为“走马登会”,这天,四方骑手和蜀军比武演习,作为骑术表演。

汉营村东侧的田坎中有永昌汉晋时期古城址。今天见到的城墙却是四周的高坎田埂,呈方状。城墙的西边有外廊,并有大量汉晋时期的几何纹砖,布纹瓦,卷云纹瓦当等遣物出土。

为此,当年的永昌郡功曹员凯和附后五伉在这宫殿式的豪宅里执掌郡事长达十年之久。坚决抵制雍闿任永昌郡太守,忠于蜀汉,不投靠吴国,是其最顽强和值得称赞的斗争。

汉营村中现存东岳庙,相传创建于南迢时期。据东岳庙记载:“正德辛巴云南参政以分守金沧道至郡,谓庙末者,于祀典遂撤泰岳之像而置诸葛氏忠武侯像其中,庙北故有侯祠,政为公署于郡城。”据传,东南西北中有五岳庙,均屡毁屡修。唯一传下来的东岳庙在康熙年间重修,后来又被大火化为灰烬。到乾隆47年又重建,再到道光五年后重修。现在看到的东岳庙是道光绪年间重修的。

据汉营村的赵国朝、牛文武、王梦霞等介绍,汉营村东有武侯旗台、武侯粮位、左军台、东岳堰、马安海子、马栅栏、老爷庙等古迹。

村南有骑射校场、观骑楼、荷花池、龙王庙、南栅栏、水碓房等遣迹。

村东南及西南按七星北斗阵型排布的“七将墩”。(马将墩、胡将墩、武将墩、东将墩、闵将墩、张将墩、沙将墩)等遣址。

村西有诸葛堰、凤嘴桥、众安桥等遗址。

村北的北骑校场、诸葛武侯祠、神祭大桥、北栅栏等遗址。

村中心有一株千年的椿树。

村的西东向有两条沟渠流经村寨,一个叫牛家沟,另一个叫幺了水沟。

村四周还分布东南西北门的四大石牌坊遗址。

全村现今分有俗称“七巷八井”,七巷:段家巷、熊家巷、牛家巷、苏家巷、何家巷、杨家巷、李家巷。

八井:手井、婆叔井、白沙井、李家井、苏家井、张家井、杨家庙井、东岳庙井。

【蜀黍陪你过元宵】#共筑平安中国年#2月15日,保山交警走进聂家社区开展“过元宵 送安全”主题宣传,向社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群体宣讲文明出行,与群众一起共度元宵佳节。@保山交通警察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开庭公告】保山市王女士诉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房屋行为违法一案,将于2023年2月24日下午两点四十分在隆阳区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代理)

原告在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xx村拥有合法房屋一处。2022年12月12日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对原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原告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红庙社区进行房屋建设,责令原告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拆除违法建筑。

2022年12月19日,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对原告作出永办强执字【2022】第xx号《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强制执行通知书》,称将于该通知书送达原告之日起三日内对原告房屋实施强制拆除。

2022年12月22日,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人员,动用挖掘机等大型机械在未履行法定程序、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将原告的房屋拆除,相关财物也遗失损毁殆尽。

原告王女士认为,被告作为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行政,其在未履行法定程序、未经原告允许的情况下强制拆除原告房屋的行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该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为此,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希望法院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声明:本文中有关起诉理由和法律适用仅为便于公众初步了解案情,且仅代表当事人对该案的初步诉讼观点,不代表本账号对有关案件事实认定,有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现场开庭,谨记带好身份证去法院准时参与旁听,也可点击下方链接后搜索对应案件观看庭审直播网页链接

8月22日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发布

《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取消2019年度

部分“省级美丽村庄”称号名单的公示》

拟取消

临沧市沧源县勐角乡翁丁村

昆明市石林县圭山乡糯黑村

保山市施甸县姚关镇山邑社区

丽江市华坪县石龙坝镇民主村

4个村2019年度“省级美丽村庄”称号

【开庭公告】保山市王女士诉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撤销行政处罚一案,将于2023年2月24日上午八点半在隆阳区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代理)

原告在保山市隆阳区xx村拥有合法房屋一处。2022年12月12日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对原告作出隆自然资罚【2022】xx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原告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保山市隆阳区xx社区进行房屋建设,责令原告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拆除违法建筑。原告认为,被告作出的案涉处罚决定书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此,原告王女士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声明:本文中有关起诉理由和法律适用仅为便于公众初步了解案情,且仅代表当事人对该案的初步诉讼观点,不代表本账号对有关案件事实认定,有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现场开庭,谨记带好身份证去法院准时参与旁听,也可点击下方链接后搜索对应案件观看庭审直播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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